1、统一管理全校的教育阳光服务工作,统筹做好教育阳光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、业务指导、督促检查等工作。
2、制定和不断完善教育阳光服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、管理办法,并组织实施。
3、建设和管理好教育阳光实体服务大厅,为师生建立方便、快捷的一站式服务体系,督促各入驻部门热情、周到、高效地做好服务工作。
4、建设和管理好教育阳光网上服务大厅,完善服务事项网上咨询、求助、投诉、举报等功能,严格规范信件的审核、受理、处理和回复程序,引导校属各单位畅通各种网络服务渠道。
5、热情为来电、来信、来访师生提供办事指南、政策咨询、信息公开、投诉受理等具体服务,及时对相关服务事项进行督办。
6、主动接受省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的指导,加强与兄弟高校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的联系,不断总结和提高我校教育阳光服务工作水平。
7、强化教育阳光服务工作队伍的建设,适时组织集中培训,经常对各单位的教育阳光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指导。
8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,经常收集和整理有关数据,分析和综合师生反应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,为学校领导决策当好参谋。
9、定期对学校各单位的教育阳光服务工作进行考核,及时表彰先进典型,全面促进管理、服务工作更加完善、更加科学。
10、完成省教育阳光服务中心、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